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申请流程及要求
一、申请时间:(1)试验项目立项成功后;(2)临床试验过程中
二、递交材料:
(1)首次申请:
① 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申请书(含合作单位签章页)或备案信息表复印件1份(盖封面章和骑缝章,PI审阅申请书并在封面空白处签名及日期,签署意见为“已审阅,无异议”);
② 需盖章的《法人承诺书》2份;
③ 主要研究者签署的《PI人遗承诺书》1份,见(附件1)。
(2)变更申请:
① 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变更申请书(含合作单位签章页),备案变更时如无变更申请书则需递交盖章版变更说明一份;
② 需盖章的《法人承诺书》2份;
③ 主要研究者签署的《PI人遗承诺书》1份,见(附件1)。
三、盖章时限:
5个工作日
四、资料领取:
获得本中心伦理批准后,可领取纸质盖章版承诺书1份。
五、项目获得遗传办批准后,需向我院机构提交一份遗传办批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