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医院 关于征集院感信息报送系统供应商的通知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和2022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文件(国卫办医函〔 2021〕76号、国卫办医函〔 2022〕 58号)、《“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专项行动指导意见》要求,实现哨点医院改进目标报送工作。
院感信息报送系统可以将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过程数据上报至专门的国家平台。具体内容包括:
1、系统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7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58号)、《关于印发“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 检率”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函》(国卫医研函〔 2021〕198号)要求。
2、院感系统为了完成医院数据上报“国家医院感染管理专业质控中心哨点医院数据上报系统”(http://nishim.ncis.cn/),必须满足国家平台给出的数据上报的主要流程要求和数据文件结构规范。
3、数据包的准备由系统厂家参照“哨点医院监测过程数据交换规范”文件中数据包生成的方法,可以直接导出合格的数据包功能。从医院感染监测系统中导出数据包,数据包格式为*.zip。
4、上报内容包括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过程数据包括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医院感染诊断相关病原学送检率、联合使用重点药物前病原学送检率。
报名需提供:
1、供应商资质
2、生产商资质
3、产品授权书
4、业务员授权书及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在其本单位的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5、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系统功能
8、产品相关资料、公司业绩、售后服务等。
请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的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sjzsrmyyxxzxht@163.com。正文写明供应商(厂商)名称和联系人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前)
另将上述材料加上封皮及目录胶装成册以及报价一览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于6月1日上午9点整报送至建华院区门诊五楼信息科。
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上午10:00
报名地址: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建华院区门诊五楼信息科
联系电话:0311-69088066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
2022年5月30日
附件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系统名称 | 功能模块 | 具体功能 | 单价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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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不够可自行添加。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