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2023年住培第三阶段招生(妇产、外科、泌尿外科、全科、超声专业)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
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章程
一、医院简介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38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急救、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河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石家庄医院。拥有建华院区、方北院区、范西路院区三个院区,编制床位3700张。2022年门急诊量264.1万人次,出院人次8.7万人次,住院手术例数2.9万例。配备X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射波刀)、PET-CT、3.0T核磁共振、256排CT、海扶刀、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和准分子激光系统、杂交手术室、省会首台20人位主副两舱高压氧舱、KINEVO900机器人智能手术显微镜、血管造影x射线机、直线加速器、方舱CT等各类先进医疗设备,技术力量雄厚,设施设备先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健康服务。
全院在岗职工3996人,高级职称820名,博士71名,硕士985名。卫技人员3447人,占全院职工的86%。博士生导师5名,硕士生导师104名;教授51名、副教授26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名、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名、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名、“三三三人才”9名、省管优秀专家1名、市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2名、市拔尖人才3名、“十百千工程”人才20余名。医院设有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血液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康复医学科、肿瘤内科、神经外科、普外科、骨科、泌尿外科、心脏外科、胸外科、整形外科、眼科、口腔科、妇科、产科、儿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麻醉科等42个专业的91个临床科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药学部、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超声科、功能科、核医学科、输血科、营养科、高压氧科、放疗科、内镜室、导管室、阴道镜、海扶中心、特检科(眼科)、神经电生理、按摩科、理疗科、针灸科、中医护理门诊等24个医技科室。
经过85年的发展,医院专科特色鲜明,建有河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河北省高等医学院校本(专科)临床教学基地、国家级综合医院中医示范单位。医院同时挂牌河北省重症肌无力医院、石家庄市肿瘤医院、石家庄市第一眼科医院、石家庄市脑血管病医院、石家庄市心血管病医院等名称。拥有12个省级重点学科(专科)、14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1个市级专业质控中心、12个国家级住院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是首批国家级“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抗击疫情专题实践教学基地)、首批国家级骨干医师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脑防委高级卒中中心认证单位、国家心衰中心认证单位、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单位、中国房颤中心认证单位,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血栓防治基地”,“全球超声无创治疗良恶性肿瘤技术临床示范基地”,中国-中东欧国家医院合作联盟成员,中国地市级医院急诊专科医联体常务理事单位。
近五年,医院承担科研课题388项,其中国家科技部重大课题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课题19项;发表科研论文818篇,其中SCI论文128篇,中文中华系列论文71篇。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改革创新医院、国家级母婴友好示范医院、全国巾帼文明岗、卫生部优质护理示范病房、河北省文明单位河北省五一奖状、微笑列车唇腭裂修复慈善项目先进定点医院、首届河北医院口碑榜石家庄地区榜首、河北省0-6岁儿童近视防控示范单位、河北省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专业基地简介(见附件1)
三、住培政策
(一)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提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我院已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方面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二)质量保障措施
我基地以六大核心胜任力培养为目标,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执行“双导师制”,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确保每位学员日管床位数不低于6张,确保学员完成足够数量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操作与训练,掌握本专业要求的临床技能,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思想、业务、作风三过硬,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
我院技能培训中心位于方北路院区,面积2300平米,为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基地,目前承担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科、全科、助理全科的结业技能考核、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实践技能考试、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能大赛等重要考试。具备内科技能训练室、外科技能训练室、中医技能训练室、护理技能训练室、儿科技能训练室、妇科技能训练室、产科技能训练室、院内急救高级生命支持、模拟ICU、模拟产房、模拟手术室、腔镜技能训练室等28个独立的培训考室。培训模型教具齐全,由专人专管,满足日常教学。技能培训中心人机对话教室三间,电脑数量130台,购置了腹腔镜教学系统、妇产科ALSO培训设备等。秉承“以人为本,德育为先,与时俱进”的教学理念,通过“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的培训方式,建立完善的培训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估制度,确保住院医师能够得到系统化的培训,确保住院医师能够熟练掌握各种技能操作,达到培训目标。
(三)社会保障:
在我院住培学员,可享受以下待遇保障:
面向社会招收人员,培训期间(36个月)培训基地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学员缴纳“五险一金”的个人部分。
已有工作单位的单位委派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社会保障由原单位负责缴纳。
(四)生活补助:
面向社会招收人员及受单位委派人员,培训基地提供以下补助(实际发放金额依据考勤结果核算):
社会化招录学员: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基地发放基础生活补助3000元/月;
本单位自主培训学员:医院按聘用合同逐月发放学员基本工资,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应发工资数据,每人每月低于社会化招录学员基础生活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补齐。
外单位委培学员: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原单位发放基本工资,培训基地发放生活补助1800元/月。
所有住培学员均发放职工就餐卡,餐补同本院职工;夜班费同本院职工(取得医师资格证,注册到我院的学员),夜班费由轮转科室根据夜班情况随科室发放。
(五)紧缺专业优惠政策
全科专业优先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全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四个紧缺专业的学员符合考勤管理规定者,在非紧缺专业学员基础上增加生活补助,未通过执业医师考试者每人每月增加300元,通过执业医师考试者每人每月增加500元。
以上补助不含河北省对面向社会招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及部分紧缺专业受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给予的单独补助,这部分补助根据当年政策单独发放。
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面向社会招收人员,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
第一年收入最高可达:5.8万元 至6.4万元;
第二年收入最高可达:6.4万元 至12.8万元;
第三年收入最高可达:7.0万元至 19.3万元;
单位委托培训人员,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
第一年收入最高可达:3.6万元至4.7万元
第二年收入最高可达:4.2万元 至 11.1万元;
第三年收入最高可达:4.8万元 至 17.6万元;
(六)优质生源及评优奖励政策
1.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考我院,每月增加生活补助300元。
2.研究生学历的学员报考我院,每月增加生活补助300元。
3.鼓励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研分数高于研考国家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4.根据年度考核、日常考评等综合情况,第二学年评选10%的优秀学员,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
(七)奖励性绩效:
1.来院培训报到的第二个月起,每月根据出勤及考核结果发放绩效;
入培第一年:未取得医师资格证者,培训基地发放绩效200元/月/人;取得医师资格证,注册到我院,发放绩效500元/月/人;
入培第二年:未取得医师资格证者,发放绩效200元/月/人;取得医师资格证,注册到我院,通过独立诊疗测试,独立值班,经医院考核合格的随轮转科室,由轮转科室发放当月绩效的30%,不能独立值班的由轮转科室发放1000元/月/人;
入培第三年:未取得医师资格证者,发放绩效200元/月/人;取得医师资格证,注册到我院,通过独立诊疗测试,独立值班,经医院考核合格的随轮转科室,由轮转科室发放当月绩效的60%,不能独立值班的由轮转科室发放1500元/月/人;
重点紧缺专业(全科)学员在基层实践基地轮转期间,自入培第二年,培训基地发放绩效500元/月/人;
在重点紧缺专业(儿科)轮转的学员,在上述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培训基地自入培第二年起按考核及考勤结果增加绩效500元/人/月。
(八)住宿与环境:
医院可提供免费住宿,4-6人间,宿舍配备空调、热水器、淋浴室、洗衣机、门禁等,实行公寓化管理,不再单独发放住宿补贴。
因个人原因,未在医院宿舍住宿的住培医师,住宿费用自理,医院不予补贴。
(九)管理政策:
1.培训期间表现优秀的住培医师,授予“优秀住培医师”称号、颁发证书及奖金。
2.培训期间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扣发绩效、扣发生活补贴直至终止培训等处理。
(1)经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屡教不改者;
(2)不服从培训基地轮转安排者;
(3)违反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4)在工作中出现服务态度恶劣者(病人有效投诉);
(5)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医疗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6)不服从科室、宿舍及社区管理者;
(7)日常考核中弄虚作假,屡次不合格者(连续2次)。
3.学员在培训期间,如有事假、病假按医院《请休假管理办法》执行,产假期间停发补助及奖励性绩效。
4.在规定培训期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需顺延,延长期间基地不提供任何补贴待遇,学员需自行承担。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为36个月,并轨专硕生轮转时间不少于33个月。
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人员或已在2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应专业执业工作时间满两年人员,经个人申请通过培训基地考核后可减少培训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培训减免后将不再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的相关补助。
四、计划及专业
紧缺专业 全科 5名,妇产科1名。
非紧缺专业 外科1名,泌尿外科1名,超声3名。
五、招收对象
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地区);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诚信记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必须取得委派单位同意;
(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招收不具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
(六)不招收违约订单定向医学生。
(七)其他说明:已接受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再次报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再享受中央资金、省级资金补助,其他待遇与同类型首次参培人员相同。
六、招生范围
(一)我省各医疗机构2020年以后新聘在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师(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2020年以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以后毕业),在临床工作未聘任中级技术职称的医师,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拟在我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全日制5年本科含统招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学学士以上学位人员,并具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
(三)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已完成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已具备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全科专业培训。
(五)不招收违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七、工作程序
招生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核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第三阶段:
2023年7月21日上午12:00时至7月30日24:00时(以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公告为准)
(二)网上报名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人员登录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网址:http://www.hbrct.haoyisheng.com
(1)点击“注册”-“新学员”,填写个人信息后,点击“确认注册”后注册成功。(用户名为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登录密码由个人设置。已注册的学员使用原来设置的账号和密码可正常登录。);
(2)注册完成后,系统首次默认直接登录,再次登录时输入注册时所填写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可查看报名时间和招生计划;
(4)点击“填写报名表”,填写并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
(5)点击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确认
(1)现场审核时间:7月31日(8:00-12:00;14:00-17:30)
(2)报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根据报考基地要求,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基地要求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
1)《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个人提供虚假承诺将取消录取资格);
3)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4)单位委托培养人员提供同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见附件2),2023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需携带《2023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履约及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5)高等院校负责对所招专硕研究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者名单统一交相应培训基地并报省住培管理中心备案。
(3)现场审核地点: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技能培训中心2102房间。
(四)考核
(1)第三阶段理论考核时间:8月1日9:00。
(2)考核地点:
理论考核地点: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技能培训中心多媒体1教室。
第三阶段面试、技能考核时间:8月1日15:00
面试、技能考核地点: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技能培训中心
按照报名填报志愿的顺序,根据面试、理论考核、技能考核测评结果择优录取。
(五)公示报到
新招生培训对象于9月1日前进入培训基地接受培训,并作为享受有关财政补贴资金的依据。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同时向招生单位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五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培训招生工作结束后,由省卫生健康委将培训招生结果向社会公示,并于9月30日前将年度实际招生情况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
(六)注意事项
1.网络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照片。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误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要求而被取消录取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录取后不按要求报到或退培者自终止培训起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八、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11-86907005 0311-86907127
手机号码:王老师17603119515
樊老师17603113010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开元楼二楼教学科
QQ群496130528